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全县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人民政肩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千部。
(四)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五)负责侦破全县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
(六)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组织实施对首长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八)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九)负责监督、L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全县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人民政肩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千部。
(四)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五)负责侦破全县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
(六)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组织实施对首长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八)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九)负责监督、L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8个内设股室(队、办)和纪检组(监察室);9个直属大队和1个所,1个属武警现役编制的中队;24个派出机构,即:森林分局1个、行政派出所21个、刑警中队1个、车站派出所1个。县公安局公安专项编制285名。
(一)警务督察队〔副科级)
(二)办公室(加挂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牌子)
(三)政工室
(四)报捕移送起诉股
(五)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股
(六)户政管理股(加挂邵阳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七)法制办
(八)信访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公安局机关专项编制55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政委I名,副局长6名,纪检组长I名,政工室主任(高配为副科级)1名;督察队队长1名,教导员1名,正、副股级领导职数23名(含纪检监察、政工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