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公示高中中职校“推优生”招生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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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4-29 16:46:57 不详 阅读: |
| 昨天(4月21日,下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招生学校“推优生”招生计划和“推优生”择优录取办法进行公示。据悉,今年上海市共有50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7所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招收市“推优生”,其中高中“推优生”招生计划数为4823人,中职校“推优生”招生计划数为228人。 凡被推荐进入高中学校的市“推优生”,必须在5月8日9:00至10日16:00之间登录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推优志愿。每位考生可按志愿顺序选择填报两所学校,投档录取时按志愿顺序进行。5月24日9:00至16:00,“推优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第一、第二志愿录取情况。如未被录取,可在5月25日9:00至16:00再次登录网站,在有招生余额的高中学校里选择填报征求志愿。在报名阶段,考生可以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进行修改,如未修改,则系统默认所填报学校;如若修改,以规定期限内最后一次填报的学校为准。 本市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工作与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推优生”工作同步进行,计划分块下达,分别推荐录取。学生可在《2008年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学志愿表(中职类)》上自主填报两个志愿学校,未录取的人则进入征求志愿顺序。(记者 苏军 通讯员 思缘)[每日英语]Better master one than engage with ten.精通一事胜于会十事。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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