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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 通讯员 戴睿)驾车在高速公路上疯狂盗窃香烟的邓小春等人近日由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这起震惊湘粤的系列高速公路团伙盗抢卷烟案主犯均获刑10年以上。
据介绍,被告人邓小春、蒋传拾、刘社居、刘洪国、邓泽胜、罗才群、邓喜军七人合资购买了一辆白色丰田面包车和一辆墨绿色本田车,他们从卷烟厂门口开始跟踪卷烟运输车辆,趁车辆在运输途中缓慢行驶或短暂停顿时,就由邓小春、刘社居利用夜幕爬上被盗车辆尾厢门,用海剪、撬棍等早已准备好的工具将尾厢门锁破坏,进入车厢内实施盗窃。他们将车内的香烟装入准备好的编织袋,抛下运输车。邓喜军驾驶墨绿色本田车用刮擦和挡道的阻拦方式控制运烟车的车速,制造实施盗窃的机会,并负责接送上车作案的邓小春和刘社居。蒋传拾、刘洪国、邓泽胜、罗才群驾驶另外的白色丰田面包车,紧跟被盗的运烟车辆,将邓、刘抛下车的卷烟捡上车。
2007年8月-10月,该团伙在长沙及益阳、常德、衡阳、郴州、株洲和广东、江西疯狂作案9起,盗抢蓝盖芙蓉王31箱,合计45万余元,白沙香烟61箱,合计25万余元,还有19寸液晶显示器12台,所盗财物价值共计约为70多万元。
庭审过程中,七名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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