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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人群:他们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才能及精神。
有这样一些困惑:他们施行善举时往往碰壁,甚至被人误解,没有一个健全的机制来保障和维护他们的权益。
有这样一些思索:对他们而言,除了立法保护,一片自由生长的土壤是否更加重要?这种缘于个体自省的草根义工,是否是一种更深层的社会进步?
行善举义,平凡的美丽
华声义工“我是老黄”已经连续几天没有好好睡上一觉了。
满脸倦容、胡子拉碴的他告诉我,为了一场主题为“奥运、环保、慈善公益”的2008湖南百公里毅行活动,他这几天见了一拨又一拨的人,拨接了几百个电话。活动的前一天下午,我陪他去衔接第二天出发仪式的场地,回来的路上,和我一路说着话的他,竟然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毅行活动非常成功,迅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但很少有人知道活动的背后,和“我是老黄”一样的400多名草根义工默默地为毅行者提供了各种服务。他们自带帐篷,与毅行者们同住;自掏腰包,与毅行者们同吃;开自己的车,自负油费、过路过桥费。他们参与活动组织、进行医疗救助、提供后勤保障、拍摄精彩瞬间,甚至只是驱车与毅行者一同前行,一路为毅行者加油呐喊。
另一个草根义工的死引发了网络的地震,也让人看到了中国普通百姓对慈善事业的热情。
河北省邢台青年郭春辉是慈善团队的负责人,他多次组织网民为贫困学生募捐,到孤儿院慰问孩子,并在闲暇时间与网友抓小偷。在一次抓小偷的行动中,他被割断颈动脉救治无效死亡。随后,在河北各地出现了更多的慈善团队,从这些草根义工团队的发帖中能看出,他们深受郭春辉的影响。
还有一些人,他们在默默地坚持和传递一些快要被人遗忘的道义与良知。
2007年的抗战胜利日,天降滂沱大雨,似为死去的英灵哭泣。长沙一个小区里,一位女孩子也急得快要哭了,因为大雨和塞车,她没有接到她要接的人———90岁的抗战老兵易庆明。根据义工团体的安排,网名为“睡在屋顶的猫”的她负责接老人出席纪录片《南京》在长沙的放映会。
当易庆明等四位抗战老兵和近300名普通义工一起观看了纪录片《南京》后,活动发起者“Thinker、晓航”等人把义工们自发筹集的慰问金交到老兵们手中。在他们的博客上,我看到了这些捐款的明细账目:《南京》首映现场,观众捐款总额5376.30元;“双儿”同事2人捐款150元;“禾麦穗”、“沈姐”共200元;“问题女人”200元……
虽然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稳定的善款来源,这些草根义工们“行善举义”的步伐却从未停止。到福利院看望老人与小孩、为乡村小学捐建图书室、一帮一的助学帮困、看望和慰问抗战老兵……
义工组成的群体,成员有各自的工作和学业,有各自的成长和困惑;他们亦是“大隐隐于市”的义士,有活动时会很快地从城市的各个角落汇集起来,活动结束后也会迅速分散到拥挤的人群中去;他们不用真实的姓名,你听到的会是诸如“Forkerr”、“疯狂萝卜”、“雨后彩虹”、“播音腔”等这样的称呼,借以区分彼此的是他们自己在网络上的ID。
“这些人是完全意义上的‘草根义工’,没有登记注册,也没有固定的社团组织,但却有让人感动的向善之心和令人侧目的行动力。”湖南省义工服务指导中心的唐艳红主任说:“行善举义的他们有着平凡的美丽。”
“非常团体”,义行的尴尬
“活动虽然成功了,背后的苦楚却又多少人能够了解?”老黄告诉我,通过一些关系找到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借助他们的力量才让活动得以顺利举行。
但并不是所有的草根义工团体都有这么幸运。“名不正,言不顺”的义工组织由于没有合法地位,处境非常尴尬,而在活动中不被理解甚至被人误解,却更让他们伤心。
“我们想到民政部门获得一些贫困学生的名单,因为拿不出单位介绍信遭到拒绝;在乡镇走访的时候,因为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屡屡遭到质疑。”说起他们的经历,苏州义工组织的一位负责人“润木”感觉很难堪:“没有合法的身份,缺少政府背景,许多活动很难顺利开展。”
扬州的义工们曾经组织了一次为山区贫困生筹集学费义卖牙刷的活动。有很多路人质疑义工的“善意”背后隐藏着功利动机,甚至有人对义工组织的真伪提出怀疑,还要拨打110抓他们。公众不信任和不理解,令草根义工们感到非常委屈。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要登记成为独立法人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双重审批,这就使得许多和业务主管单位没有密切关系的草根义工团队难以找到“婆婆”。
“我们不能陷义工于‘不义’,他们是这个社会最可贵、最应该受到保护的爱心资源。”一位长年为义工立法奔波的专家忧心忡忡:“于情于法,我们都有足够的理由善待义工。”
作为一支倡导和传承道德风尚的力量,这个群体已为我们这个社会所不可或缺。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在一个日益走向文明与和谐的国度里,一个不计回报、无私奉献,以助人为乐为价值旨归的民间团体为什么不能有尊严地生存下去?事实上,在许多国家,公民做义工是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已成共识。
立法背后,“名分”的沉思
从义工这个群体一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如何保护和规范管理义工就被众多有识之士关注。2005年7月1日,我国首部义工《条例》在深圳正式实施,随后福建、山东、河南、黑龙江和宁波、杭州等地也相继颁行了地方性条例法规。
但这些地方性法律对于草根义工团体来说,并没有实际的意义。他们既得不到相应地承认,也没有得到专业的指导、资金的扶持和合理的保护。
在草根义工群体得不到相关法规保护的同时,一些有名分、注册在案的义工群体,却屡遭诟病。
他们的很多活动都被指形式大于内容,有人甚至用“来时轰轰烈烈,去后了无声息”形容。民政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有时候他们更愿意和草根义工们打交道,他们的活动更贴近被捐助者的需要,甚至比规范管理的志愿者团队更有效率,并且能够长期坚持。
另一个麻烦是,对于成为“正规军”,也并不是所有草根义工都赞同。以从“华声驴友”里成长起来的“华声义工”为例,他们中很多人把“义举”看成是户外活动的元素之一,与他们所追求的“风景、历史、人文、物种、地貌”并无区别。
不用“崇高”来禁锢自己,也不愿意到处张扬。“义”对于他们来说或许只是一种内心的需求和情感的出口。经常参加义工活动的“播音腔”说:“我相信每一个人的心底,都会有这样一根柔软的琴弦。”
“我们有时候也很困惑。”老黄坦言:“有很多义工一听说要和政府部门或企业联合,就认为这样会丧失活动的独立性,会拒绝参加活动,在现阶段,我们只能非常谨慎地与外界合作。”
这是一个矛盾。大部分草根义工组织者希望能取得合适的身份,可以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资源,更好地开展活动;但也有很大一部分义工并不趋同成为“挂牌义工”,他们认为那样会“丧失独立精神和个人志趣”。
不管是想被“招安”收编,还是继续做“独立团”,每一个义工都有他们的诉求和理由,只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将“义行”进行到底。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这种源于自省的义举,必定成为整个社会进步的契机。
在相关法规空缺的情况下,湖南省义工服务指导中心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他们用“服务”的姿态,扶持和引导草根义工团体的活动,得到了很多草根义工的认同。目前,与湖南省义工服务指导中心建立长期联系的草根义工团体就有40多家,他们把义工服务指导中心当成了自己的“婆家”,而义工服务指导中心也尽可能地规范、引导他们的活动,为他们提供尽量多的方便。
“我们非常关注这些团体,他们具有最可贵的爱心,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常稀缺的公益慈善资源。”说到草根义工,湖南省慈善总会办公室蒋建华主任不吝赞词:“他们像满山盛开的野百合,虽未经修剪,却仍然光艳夺目。”
一种可以支持草根义工发展壮大的机制,一部可以保护草根义工合法权益的法规诚然重要,但一片诚信的土壤,一个广阔的空间,一些悉心的呵护,或许才是草根义工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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